本报讯 (记者 陈秋健)为推动禅城区的技术创新和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政府拟对2015年度禅城区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和资助。陶企有关科技成果可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申报项目。
据悉,申报项目应是2013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且成果已经推广应用或论文和专著已经公开发表、出版;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申报项目必须是区内所属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或者属于禅城区有关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开发的成果。此外,申报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申报企业需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科技成果评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