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4日起,山东临沂《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废止。9月1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建陶行业工艺装备及生态环境准入标准》(以下简称“临沂建陶准入标准”)的通知。临沂建陶准入标准分两部分:新建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及生态环境准入标准和现有建陶企业整治提升标准。
其中,新建和现有建陶企业,明确要求燃料全部采用天然气,所有建陶项目须执行山东省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³、35mg/m³、50mg/m³以内),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要求,严禁采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的工艺和装备。
同时,新建项目单体生产规模不得低于6000万平方米/年,单线生产规模不得低于450万平方米/年,生产集约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要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配套建设智能仓储系统。新建项目应采用连续球磨工艺,推广干法制粉工艺;鼓励厚度小于6毫米薄型陶瓷砖及表面积大于(含)1.62平方米陶瓷薄板生产线建设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针对现有建陶企业也提出了整治提升的标准,在工艺装备要求方面,提升装备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降低综合能耗,现有简易料仓全部改为全封闭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结构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