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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开展废矿物油规范处置专项整治

时间:2017-08-07 10:00:49  来源:创新陶业    责编:许学锋    阅读:   体字: [ ]
摘要: 佛山的陶瓷企业注意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158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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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的陶瓷企业注意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158号)的相关要求,佛山市环境保护局81日发布《关于开展废矿物油规范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佛环函〔2017815) 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矿物油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目标: 要求企业做到存放废矿物油的容器及贮存场所必须符合环境安全要求,所有废矿物油应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废矿物油非法收集、加工、转移、倾倒、销售和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是针对本市所有产生、收集以及利用废矿物油的企业。废矿物油是指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比如机修、化工、石油产品制造等行业以及汽车4S店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其中也包括陶瓷企业机械设备广泛使用的液压油、润滑油等。

整治步骤:

(一)宣传阶段(814日~31日)

(二)排查阶段(91日~1015日)

各区环保部门要结合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和当前开展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对辖区产生、收集及处置废矿物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企业的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生产台账、接收台账、转移联单、运输渠道、危废去向、往来账目、处置能力等开展重点排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案件线索要深入调查,为实施深度打击废矿物油非法收集、加工、转移、倾倒、销售和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三)整改阶段(1016日~11 30 日)

对检查发现的非法收集、加工、转移、倾倒、销售和处置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产生、收集及利用废矿物油的企业建立健全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设规范的废矿物油贮存场所,建立清晰的废矿物油管理台帐,努力做到所有废矿物油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收集、加工、转移、倾倒、销售和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收集、贮存不规范的企业, 要求限期整改;对非法收集、利用处置或去向不明的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检查总结阶段(121 日~12 30 日)

市局对各区环保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部分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各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并对各区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进一步规范今后的工作。

文件还对市内各区环保部门的专项整治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

业内专家就此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如此关注对工业废矿油进行整治是一件大好事,专门发文应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长期以来陶瓷行业积压的相关环保问题从此有望得以解决。此举标志着佛山市的环境保护举措,已进入更精细、更专业的阶段。

相关专家还指出,陶瓷企业换出来的在陶机设备上用过的脏油不等于就是废油,脏油通过处理完全可以净化再生而重新使用,现时相应的高精过滤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如果把脏油也当作废油去处理是一个误区,会造成严重的浪费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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